使用工具、农具、农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农业机械无违反相关操作法律法规造成意外受伤的;
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等造成意外中毒的(雇佣生产除外);
在非雇佣生产过程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受伤的;
在本人所属的经营性场所(如压面铺、维修店等), 因 自身操作不当导致受伤的;
生产生活中使用以下交通工具受伤的:
①最高时速≤25km/h
②整车质量(含电池) <55KG
③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④电机功率≤400瓦,
⑤电池标称电压≤48伏
本人所属的营运性货运车辆在停驶状态下,在检修车辆或货物搬运时(非雇佣期间) 因操作不当造成受伤的;
在生活场所不慎造成受伤的;
因自身突发疾病导致受伤的;
生活中(家庭取暖做饭) 操作不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
无第三方责任导致烧伤、烫伤、中毒(服毒自杀者除外) 的;
参加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期 间受伤的,如运动会、植树、卫生清扫、文艺汇演等;
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无三方责任意外伤害的;
儿童和学生在生活、上学、游戏过程中由于自身非 故意原因造成伤害的;
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进行内固定取出等后续治疗 且经核实首次事故无第三方责任的(以首次受伤入院时间为准);
其他符合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情形的。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负担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 受伤及就医的;
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包括提供虚假外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救治经过、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等;
因吸毒戒毒、使用管制药品(遵医嘱用药除外)、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意外伤害的;
因自杀、自伤、自残等(精神病患者除外) 导致伤害的;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务工期间,造成的伤害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应当从工伤保 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在受雇佣期间为他人或他方务工、建筑等作业造成伤害的;
违反交通法规乘坐货运车辆时,在没有与其他交通车辆相撞或无第三方责任所致的情况下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
因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法规发生单方事故及与其他车辆相撞或责任方发生碰撞,造成自身和他人伤害的;
在经营性场所(如KTV、酒楼、茶府、宾馆等) 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的;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造成伤害的;
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造成意外伤害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应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应当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负担的;
因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伤害的;
其他不符合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情形的。